监察内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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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简要版)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
工作流程(简要版)

    规范内部审计具体业务的操作流程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中按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质要求,审计工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步骤一:审计立项与授权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包括学院下属的各单位,学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较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学院监察内审室通过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学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内审室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审核、批准与授权。


  步骤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二、研究背景资料

 
  三、成立审计小组和确定审计时间


  四、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五、计划审计报告的提交方式、时间和对象


  六、发出审计通知书

  
  在经授权实施突击审计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可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

 
  步骤三:初步调查


  一、 审计座谈会


 二、 实地考察

  
  三、 研究文件资料

 
  四、 编写初步调查说明书


  步骤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


  一、分析性程序(比较、比率和趋势分析)


  二、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


  三、初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步骤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一、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对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

  二、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审计证据(包括文件、函证、笔录、复算、询问等),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

  步骤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


  步骤七:审计报告


  一、审计复核与监督


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写意见交换稿。

  
  三、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包括重大问题的沟通及退出会议上的意见交换。

(一)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违规或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审计单位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所发现问题的实质及影响,确定沟通的对象,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二)召开退出会议,就相关审计发现与审计建议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四、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

  五、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后正式报送给学院党委和内审工作领导组,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简要的口头汇报。审计部门也应将经批准的审计报告送与被审计单位并确认其已收到。


  步骤八:后续审计


  在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后,审计部门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及学院党委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学院党委的批准。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学院党委、内审工作领导组和分管院领导。


步骤九: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

  步骤十:审计档案


  完成以上九个步骤后,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监察内审室负责保管。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
   工作流程(简要版)

 规范内部审计具体业务的操作流程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审计任务的重要保证,根据《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中按规定遵照执行。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实质要求,审计工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步骤一:审计立项与授权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对象包括学院下属的各单位,学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较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审计对象的选择一般由以下三种方式决定:

 1、学院监察内审室通过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2、由学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3、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二、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内审室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审核、批准与授权。


步骤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

二、研究背景资料

三、成立审计小组和确定审计时间

四、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五、计划审计报告的提交方式、时间和对象

六、发出审计通知书

  在经授权实施突击审计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可不预先通知被审计单位。

 
  步骤三:初步调查

一、 审计座谈会

二、 实地考察

三、 研究文件资料

四、 编写初步调查说明书


  步骤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

一、分析性程序(比较、比率和趋势分析)

二、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

三、初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步骤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一、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对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

二、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审计证据(包括文件、函证、笔录、复算、询问等),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

  

步骤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


  步骤七:审计报告

一、审计复核与监督

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写意见交换稿。

三、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包括重大问题的沟通及退出会议上的意见交换。

(一)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违规或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审计单位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所发现问题的实质及影响,确定沟通的对象,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二)召开退出会议,就相关审计发现与审计建议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四、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

五、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后正式报送给学院党委和内审工作领导组,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简要的口头汇报。审计部门也应将经批准的审计报告送与被审计单位并确认其已收到。


  步骤八:后续审计

在出具了正式的审计报告后,审计部门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及学院党委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学院党委的批准。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学院党委、内审工作领导组和分管院领导。


   步骤九: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


 步骤十:审计档案

完成以上九个步骤后,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监察内审室负责保管。